天津:2020年高考时间、加分政策不变 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方案春节前将公布
2019-12-9 浏览次数:
近日,市教委主任荆洪阳带队做客海河传媒中心“向群众汇报──2019年委办局长年终访谈”,与听众和网友交流互动。节目还邀请到了媒体代表参加。
2020年是我市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第一年,海河传媒中心天津日报事业部记者就“新高考”的考试时间、录取方式和加分政策等现场提问。
荆洪阳表示,“新高考”文理不再分科,高考录取总成绩由语文、数学、外语三门高考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三门等级考成绩构成。较往年相比,会有一些变化。
高考是全国统一考试,由教育部统一安排,仍然是在6月的7日和8日进行。等级性考试时间经过前期调研论证,确定为与高考同期举行,安排在6月9日和10日,近期教育部门将发布关于具体时间安排的通知。
在积极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,已基本形成“2020年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方案”。简单来说,艺体类各批次以及普通类高职批次的投档录取方式基本没有变化。普通类本科批次的投档录取方式有一定变化,改革后仍实行“院校 专业”的投档方式,由于招生院校不同专业的等级考科目要求不同,因此院校将被分为若干个组,称为“院校专业组”,组内各专业等级考科目要求是一致的。考生在填报志愿时,自己选择的等级性考试科目必须满足报考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。这个“方案”春节前经有关审批程序后,将面向社会公布。
每年3月份教育部会发布当年的“招生工作规定”,其中对高考加分有相应规定,如教育部有调整,我市也会做相应调整。从我市来讲,2020年的高考加分政策没有任何变化。近日,教育部又印发了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有关文件,我市正在落实文件精神,如有调整一定会提前向社会公布。(记者 张雯婧)